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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所需的证据准备包括以下主要材料和步骤:
身份证明:伤者需提供身份证或户口本,以确认身份信息。
交通事故认定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确认事故责任及基本情况。
医疗相关文件:
病历本、诊断证明、入院记录、出院总结:详细记录伤者的治疗过程和伤情。
X光片、CT光片及报告单:直观反映伤者的伤情,对于准确评定伤残等级至关重要。
医疗费用收据:包括住院及门诊费用,用于计算赔偿金额。
伤残鉴定委托书:通常由律师事务所或交通队出具,委托相关机构进行伤残鉴定。
其他相关证据:如护理费收据、工资单及因事故减少收入的证明等,用于计算赔偿金额。
提交申请:被鉴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鉴定申请书。
医疗检查: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CT、X光片及诊断报告。
接受评定:评定者需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赔偿依据:评定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伤残赔偿金的计算依据包括受害人的劳动能力丧失程度或伤残等级,通常按二十年计算。此外,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均有明确的计算标准和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