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全国招商热线
当前位置:首页>证据收集
1.考勤记录、打卡记录、加班通知、加班申请单等,证明有无加班事实;
2.工资单、银行查询明细等工资发放凭证等,证明有无发放加班工资;
3.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且未安排补休的证据。
4.举证责任规定: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用人单位主张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制的,由用人单位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