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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的十六种情形:
一、劳动者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依照现行的法律规定,如果劳动者自行提出辞职,企业可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包括三种情况:
1、劳动者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
2、劳动者先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
3、员工未履行通知义务,不辞而别等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特别提醒劳动者,主动辞职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否则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是需要赔偿的。
二、劳动者存在过错,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包括:
4、试用期员工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用人单位若需在试用期内解除与劳动者的雇佣关系,评判依据应为劳动者是否满足“录用条件”。在这一过程中,需特别留意:不得违法约定试用期、不得重复约定试用期,录用条件约定不明,解雇不说明理由。
5、员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判断违规程度需依据劳动纪律和公司规定。严重性通常参照法律规定和公司内部关于严重违规的具体条款。公司在因严重违规解除合同时,应留意以下事项:规章制度必须合法有效;解雇要有证据;要充分评估员工违规行为的严重性,不能采取零容忍政策终止合同。同时,对不当行为若未及时处理,可能被误解为默许,导致员工错误认知。
6、员工严重失职,营私舞弊,造成公司重大损害。
严重失职通常指的是无意的过失,员工可能因疏忽或过度自信而未能预见不良后果。解雇需证明失职严重且导致重大损害。营私舞弊则是故意行为,例如员工利用亲属身份开设公司与任职公司进行交易以谋取私利。在使用“严重失职”作为解约理由时,需注意:明确员工的工作职责、重大损害的标准,固定严重失职或营私舞弊行为的事实以及造成重大损害的事实,正确区分严重违纪和严重失职。
7、员工同时与其他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
确认员工兼职成为雇主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处理此问题时,应注意:劳动合同或公司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禁止员工兼职或在工作时间内从事兼职工作的条款以及相应的违规处理措施;明确区分工作时间内的兼职与非工作时间的兼职;证明造成严重影响或拒不改正。
8、员工以欺诈的手段,使公司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
在实际操作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或修改劳动合同时,通常不会出现任何一方对另一方施加“胁迫”或“乘人之危”的情况。因此,针对因劳动者欺诈行为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用人单位需特别留意以下管理环节:建立入职审查程序,以确认劳动者信息的真实性;核实劳动者信息,除非劳动者承认信息虚假;通常,若欺诈触及公司的关键录用条件或禁止性规定,可视为合同欺诈。
9、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劳动合同法》,若员工因刑事责任被追究,雇主可终止合同且不需补偿。但实践中,雇主得知员工被拘留后,可能急于解雇。解除合同时,需注意以下几点:将行政拘留、刑事立案、审查起诉与刑事责任视为同一是错误的;错误地选择解除劳动合同的时机。在判决生效前,用人单位可暂停支付报酬、封存社保账户,并通知劳动者或家属,但不建议直接解除合同。
三、劳动合同终止。包括:
10、合同期满,公司维持或提高续订条件,员工不同意而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应在劳动合同到期前1至3个月核实终止日期,并决定是否续签或终止劳动关系,与劳动者沟通。同时,要甄别法定延续事由、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情形。
11、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但要注意,2024年9月1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根据决定,从2025年1月1日起,我国将用15年时间,逐步将男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从原60周岁延迟到63周岁,逐步将女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从原50周岁、55周岁,分别延迟到55周岁、58周岁。
12、员工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实践中容易出现的是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由于保险缴纳等原因暂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是否可以终止劳动合同的问题。在上海,达到退休年龄或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均可作为劳动合同终止的标志,两者并不相互排斥。然而,在山东,一些法院持有不同观点,认为即使劳动者已达到退休年龄,但在未领取养老保险的情况下,这并不构成劳动合同自然终止的法定情形。
13、员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
用人单位应及时办理退工手续及停止缴纳社保的手续。这种情形下用人单位无须向劳动者的继承人支付补偿金,但可以从人道主义角度支付丧葬费和适当的抚恤金等。
四、特殊情形。包括:
14、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公司书面通知后,员工还是不配合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公司书面通知终止劳动关系。
面对员工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企业应首先了解原因,然后通过沟通解决疑虑。强调合同的重要性,明确其法律地位和关键条款。提醒员工不签合同的法律后果。若员工坚持拒绝,企业应保留证据并依法终止劳动关系。
15、劳动合同期满后一个月内,经公司书面通知后,员工还是不与公司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公司书面通知终止劳动关系。
若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无论原因如何,都需支付双倍工资,无例外。即使员工拒绝签约,用人单位也应书面通知终止关系,否则应支付双倍工资。正确的做法是书面通知终止关系,辞退拒签员工时,只能索要经济补偿,不能要求双倍工资。
16、非全日制用工,用工双方任何一方通知对方终止用工。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一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