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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单位辞退员工,经济补偿金“2N”的适用条件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其中“N”表示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年限,“1”表示代通知金。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1、用人单位滥用“过失性辞退”,用人单位具有证明劳动者过失的举证责任,否则将支付违法辞退的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87、39条。
2、用人单位滥用“无过失性辞退”,用人单位未严格按照本条规定解除合同的,则属于违法辞退。《劳动合同法》第87、40条。
3、用人单位滥用“经济性裁员”,“经济性裁员”要同时满足裁员人数、比例、向工会说明、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不得先裁减本应当优先留用的人员、并且公司确实遭受四种特别情形,若任一条件无法满足,假借经济性裁员辞退员工的名义,行违法辞退之实,则需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87、41条。
4、用人单位违法辞退“特殊员工”,简单来讲就是用人单位不得对工伤员工、孕产妇、医疗期员工等特殊员工进行“非过失性辞退”或者“经济性裁员”,对于特殊员工只能适用“过失性辞退”。《劳动合同法》第87、4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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